社科评奖

关于印发《绵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7 15:22   作者:社科联管理员    来源:社科联    【字体: 】   阅读:

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在绵大中院校(党校)科技(研)处,市级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绵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绵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报表,可在政务网“绵阳社科在线”网站(http://skl.my.gov.cn/)“下载专区”下载。如有不明确的事项,请与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16277715908162224621(传真)

邮箱:SKLMYLT@126.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警钟街87号房管大厦7

邮政编码:621000

特此通知。

 

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

20203月26日

 

 

绵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

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绵阳社会科学事业的不断繁荣和发展,发挥好全市社科界 “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扎实有效地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服务,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0〕第142号)、《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绵府发〔200171号)、《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192号)、《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西部文化强市的决定》(绵委发〔20121号)、《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的通知》(绵委办字〔20162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百花齐放、服务大局,引导、激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紧密联系我市改革发展实践,积极探索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规律,回答“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绵阳实践中的新问题,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提升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获奖比例,探索获奖成果转化的有效方式。通过开展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促进全市社会科学事业不断繁荣发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参评成果范围

1.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作者在201811日至20191231日内已出版、发表或结项的下列各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1)公开出版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个人论文集、多人论文集中的单篇署名论文。(2)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内部报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3)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报告(须出具证明)。(4)已结项的国家、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2.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一般应当在规定年限之内出版或发表。若在规定年限之前12届未曾获奖又确有重大社会经济价值或理论创新价值,也可申报参评,但须出具市、厅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证明,并由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鉴定确认其资格。

3.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任主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可以参评。市外作者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并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4.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参评。多卷本的研究成果,须是各卷出齐后参评。资料汇编或课题汇编,只能以单篇文章申报参评。系列丛书以单本独立申报参评。列为国家、部委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须以最终成果参评。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成果,不属申报参评范围: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辑集的人物传略;一般的大事记、回忆录及单纯剪辑的资料书;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国家、省部、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或“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三、评奖标准

参评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选题有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新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某些新的认识,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一定贡献,在市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有重要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重要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鲜明的新观点,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在市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有重大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明显创新,提出了很重要的新观点,填补了某项学科的空白,学术水平高,对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市内、省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2、应用研究成果

选题有现实意义,经过调查和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和解决问题,为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实践中对推动改革发展起了一定作用,在市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以及改革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经过比较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地方实践取得明显效果,在市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以及改革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经过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重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或采用,推动地方实践取得显著效果,社会评价高,在市内、省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3社科普及读物

观点正确,科学性强,通俗易懂,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在市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观点正确,科学性强,新颖生动,社会评价好,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市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观点正确,科学性很强,特色鲜明,发行面广,社会评价高,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市内、省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4、工具书(含资料书)

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及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的需要,编写的资料内容比较丰富,经过发掘、整理、分析、鉴别,数据准确,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在市内有一定的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具有较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学术交流和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市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具有很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学术交流和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市内、省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5、译著

选题较好,译文准确,受到广大读者好评,在市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好,意义大,译文质量高,得到学术界普遍肯定,在市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新颖,意义重大,译文质量很高,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市内、省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6、古籍整理成果

底本恰当,版本搜集比较齐全,征引比较广博,考据比较审慎,诠释准确,立例恰当,方法科学,确有新意,得到学术界好评,在市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底本恰当,版本全面,征引广博,考据缜密,诠释准确,立例恰当,方法科学,有较多新意,得到学术界普遍好评,在市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底本恰当,版本齐全,校订精密,考据精详,立例精当,方法科学,具有突出的新意和创见,学术价值很高,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市内、省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四、评奖步骤

绵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作者申报;接受申报单位初评推荐;学科评审组专家评审;市评奖委员会审定;公示、报批、颁奖。

第一步:作者申报(4-5月)

1.分类申报。(1)各县市区的社科研究成果,向所在县市区社科联申报。(2)在绵大中院校(党校)的社科研究成果,向本校的社科联或科技(研)处申报。(3)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社科研究成果,向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4)市级部门(单位)的社科研究成果,向所在部门、单位申报。

申报参评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本次社科评奖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2.集体成果可以单位名义申报,也可以明确主研人员(限7人以内)申报。多人合作成果申报时,填写主研人员不得超过7人。申报的主研人员必须是成果署名的主研人员。

集体或多人合作成果的主研人员,应以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集体协商后申报,若不经集体协商,不得以个人或其中部分人名义单方面申报。

3.申报参评的作者,需填写并向接受申报的单位报送《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文档)、《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含电子文档)、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少于4套。所报送的评奖材料原则上不再退还。

4.成及有关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若报送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全为复印件,须在报送时携带原件,以便审查核对。复印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时,要同时复印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成果正文。

5.《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要分开装订,不可装订在一起。

6.《申报评审表》中的“编号”栏不用填写;“类别”栏必须按照“哲社与政法类”、“经济类”、“文史类”、“教育与管理类”分类进行填写。《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作者(限7人以内)必须是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中署名的成果作者,不得随意更改、添加。

7.申报工作从申报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2020520日截止。申报工作结束后,各接受申报单位要将申报的成果进行汇总,形成本单位的《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

第二步:接受申报单位初评推荐(56月)

接受申报的县市区社科联、在绵大中院校社科联或科技(研)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初评单位。

各初评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审标准开展初评推荐工作。初评推荐数量按照申报成果数量的50%-70%掌握。

初评工作在620日前结束。初评工作结束后,各初评单位填写《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初评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本单位的《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所推荐成果的《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4份),以及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4套,在630日前报送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KLMYLT@126.COM。所报送的评奖材料原则上不再退还。

第三步:市评奖委员会学科评审组评审(78月)

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初评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市评奖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部署学科评审组评审工作,分别设置哲社与政法类、经济类、文史类、教育与管理类四个学科组开展评审。

各学科评审组根据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等次奖项控制数,按照评奖标准,严格评审,评选产生各等次奖项拟获奖成果建议名单,写出评语(一、二等奖)和建议获奖等次意见。

第四步:市评奖委员会审定(910月)

市评奖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审定各学科评审组评选出的建议获奖项目。市评奖委员会评审表决时,出席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其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奖成果得票数须达到出席成员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第五步:公示、报批、颁奖(1112月)

经市评奖委员会审定的获奖成果在《绵阳日报》、“绵阳社科在线”网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20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适时召开颁奖大会颁奖。

五、奖励与管理

1、获奖成果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的集体成果,证书、奖金授予集体。获奖的多人合作成果,按申报的主研人员发给证书,奖金由成果作者协商分配。

2、为了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初评单位、学科评审组、市评奖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如有评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成果,在评议时须回避。酌情实行评审专家轮换制度。

3、各初评单位、市评奖委员会、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的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客观公正,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4、对获奖作品,如发现申报者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由市评奖委员会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通报批评,4年内不能申报参评,并反馈其所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六、组织领导

1、评奖工作由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的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领导并组织实施。

2、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816--2224621